宗亲网
宗亲会
宗亲网
宗亲会
宗亲网
宗亲会
宗亲网
宗亲会
宗亲网
宗亲会
宗亲网
宗亲会
 
 
大碧头古村开村仪式圆满落…
宾氏文化发源地大型电视纪…
宾氏宗亲会关于组织开展捐…
宾荣昌宗亲为白血病儿宾浩…
宾氏通谱第三次研讨会会议…
宾氏通谱征订通知
博白宾氏大观
广西博白宾氏宗祠重建竣工…
游巾紫峰
平南宗亲聚会同庆机械公司…
 
 
宾哲晟(韩国大邱)宗亲会副秘书…
宾泽欧(台湾)宗亲会副会长
宾兴林(湖南浏阳)宗亲会副会长…
宾先飞(广西博白)宗亲会副秘书…
宾锡湘(湖南衡山)宗亲会副会长…
宾能河(广西博白)宗亲会顾问
宾明(广西平南)宗亲会副会长
宾可钦(广西平南)宗亲会副秘书…
宾红志(湖南衡山)宗亲会副秘书…
宾汉忠(广东肇庆)宗亲会副会长…
 
成员介绍 各地分会
宗亲会介绍

  世界宾氏宗亲会章程(公告板)
图片展示    
简 介    
世界宾氏宗亲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世界宾氏氏宗亲会
英文译名、缩写World Bin Clan Association    WBA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是联系世界宾氏宗亲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世界宾氏宗亲的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的地方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团结、合作、服务、协调。以“造福宾氏子孙”为目标,团结宾氏子孙,加强宗亲合作,服务本会会员,协调宗亲内、外部关系。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中国广西桂林
 
第二章 活动
第六条 本会的活动
1、开展世界宾氏宗亲联谊即寻根祖活动;
2、开展经贸交流及考察活动;
3、开展姓氏文化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4、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5、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开展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拥护本会的章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本人亲自提出申请。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1、学习及教育信息。
2、就业及就业信息。
3、婚介和婚介信息。
4、商贸信息。
5、网上发布个人资料。
6、咨询技术资料。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保守国家机密。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保守会员的个人隐私;保守宾氏宗亲会的内部资料不向非会员透露。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制定、修改会费管理办法;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选举本会领导成员(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四)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秘书长);
(五)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
 (六)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十)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一)审议、批准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
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
    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
秘书处下设以下职能部门:办公室、信息部、投资经营服务部、友联部、财务部。
办公室(综合部)  负责本会的文电、机要、保密、信访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起草本会有关报告、文件。
信息部: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收集科技信息,提供相关服务。
投资经营服务部:负责商业、股市、房市、创业等服务工作。
友联部:联系交友,组织相关文娱性联谊活动。
财务部:负责活动经费管理、捐献资金保管。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三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本会利益和权益,可以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代理人。妥善处理和解决任何控告、诉讼。
 
第五章 资产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本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八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九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友情链接:阳朔旅游    桂林做网站    桂林伏波山    桂林网站建设    桂林爱索    高压静电涂油机    桂林旅行社    斗鸡    桂林电脑培训    竹筒酒    桂林搬家    自然拼音    桂林人民医院    桂林薇薇新娘    桂林网站建设         

Copyright @ 2008 - 2010 世界宾氏宗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宗亲会 宗亲网 世界宾氏宗亲网